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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校园化学实验品管理公益诉讼案件 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2021-03-0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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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针对该院发出的关于对校园过期、废弃化学实验药品加强监管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回复函。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逐项逐步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对校园内化学试验品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筑牢了校园安全屏障。

2020年7月,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校园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吉县兴隆中学、沙沟中学、偏城中学、平峰中学等学校在教学实验所用的大量过期、废弃化学实验药品试剂未及时进行处理,堆放在化学药品存放室、化学实验室或空教室内。该院对其中一所学校的过期废弃化学药品试剂实地进行了检查统计,发现仅此一所学校累积存放的过期化学药品试剂有硫酸钾、硝酸汞、萘、甲醛、硝酸银等共162种、固体粉沫类179670克、液体类50370毫升。且以上物品放置在存放室或空教室内,没有安全保护的特殊设施设备,保管条件简陋,并与校内教学楼、学生宿舍、餐厅等重要场所相邻近,存在爆炸、易燃、腐蚀性或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等潜在危险,可能危害众多未成年人人身健康和校园安全。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逐级请示同意,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力度,做好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对照检察建议内容逐条落实,成立了专门处置校园失效危险废弃化学实验品小组,及时对全县存放的该类化学试验品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督促各学校完成备案登记,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对该类化学品进行集中处理,针对校园化学试验品管理进行建章立制,对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要求,自觉将公益诉讼与未成年人的保护结合,紧盯损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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